攀枝花市国有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(12宗)变更申请执行人,于2025年7月8日在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18号2栋(攀枝花国投大厦)5楼518室进行比选,经评分小组成员评审,评分结果公告如下:
第一名:四川永茂律师事务所
第二名:上海兰迪(昆明)律师事务所
第三名: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
公告期限: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5日(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)。
监督部门:中共攀枝花市国有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
监督电话:0812-3370986。
攀枝花市国有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
2025年7月23日